一、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創業扶持補貼
●辦理流程: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接收申領補貼材料,對申請補貼材料進行初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縣財政部門審核→將補貼撥付申請人銀行賬號。
●申請條件:對首次在設區市轄區內創辦小微企業,所創企業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含)以上的畢業年度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按照每戶 50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辦理方式:現場辦理。
●辦理材料:
(1)《鹿寨縣首次創業扶持補貼申請表》。
(2)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創業扶持補貼應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高 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畢業年度的學生提供《學生證》或學校證明)、營業執照、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佐證材料(如納稅證明或企業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如可查詢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的,可免提供生產經營情況佐證材料。該小微企業的注冊登記日應距申請獎補之日不超過 18 個月(含),且申請獎補時仍在經營。
(3)創業者所創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或創業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如無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的提供在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復印件。
二、農民工、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創業扶持補貼
●辦理流程: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接收申領補貼材料,對申請補貼材料進行初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縣財政部門審核→將補貼撥付申請人銀行賬號。
●申請條件:
(1)對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各類經營主體的農民工,(一般指身份證住址在鄉鎮以下(即戶籍在農村)的法定勞動年齡者)。
(2)所創經營主體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 6 個月(含)以上,且帶動 3 人(含)以上法定勞動年齡內人員年度內就業半年(進城創業帶動就業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返鄉入鄉創業帶動就業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690元)的,按照每戶 50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3)同一人員創辦多個創業實體、符合多個創業補貼申請條件,只享受 1 次創業扶持補貼。同一創業地址有多個創業實體的,只有 1 家創業實體享受創業扶持補貼。
●辦理方式:現場辦理。
●辦理材料:
(1)《鹿寨縣農民工創業補貼及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
(2)基本身份類證明、營業執照、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佐證材料(如納稅證明或企業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就業人員不少于 6 個月的銀行工資(勞務報酬)流水、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人員。如可查詢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的,可免提供生產經營情況佐證材料。該經營主體的注冊登記日應距申請獎補之日不超過18 個月(含),且申請獎補時仍在經營。
(3)由市場主體實際控制人申請獎補的,需提交相關出資或入股證明(由市場主體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
(4)創業者所創經營主體的銀行基本賬戶或創業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如無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的提供在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復印件。
補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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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鹿寨就業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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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創業扶持補貼
●辦理流程: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接收申領補貼材料,對申請補貼材料進行初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縣財政部門審核→將補貼撥付申請人銀行賬號。
●申請條件:對首次在設區市轄區內創辦小微企業,所創企業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含)以上的畢業年度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按照每戶 50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辦理方式:現場辦理。
●辦理材料:
(1)《鹿寨縣首次創業扶持補貼申請表》。
(2)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創業扶持補貼應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高 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畢業年度的學生提供《學生證》或學校證明)、營業執照、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佐證材料(如納稅證明或企業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如可查詢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的,可免提供生產經營情況佐證材料。該小微企業的注冊登記日應距申請獎補之日不超過 18 個月(含),且申請獎補時仍在經營。
(3)創業者所創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或創業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如無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的提供在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復印件。
二、農民工、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創業扶持補貼
●辦理流程: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接收申領補貼材料,對申請補貼材料進行初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縣財政部門審核→將補貼撥付申請人銀行賬號。
●申請條件:
(1)對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各類經營主體的農民工,(一般指身份證住址在鄉鎮以下(即戶籍在農村)的法定勞動年齡者)。
(2)所創經營主體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 6 個月(含)以上,且帶動 3 人(含)以上法定勞動年齡內人員年度內就業半年(進城創業帶動就業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返鄉入鄉創業帶動就業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690元)的,按照每戶 50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3)同一人員創辦多個創業實體、符合多個創業補貼申請條件,只享受 1 次創業扶持補貼。同一創業地址有多個創業實體的,只有 1 家創業實體享受創業扶持補貼。
●辦理方式:現場辦理。
●辦理材料:
(1)《鹿寨縣農民工創業補貼及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
(2)基本身份類證明、營業執照、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佐證材料(如納稅證明或企業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就業人員不少于 6 個月的銀行工資(勞務報酬)流水、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人員。如可查詢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的,可免提供生產經營情況佐證材料。該經營主體的注冊登記日應距申請獎補之日不超過18 個月(含),且申請獎補時仍在經營。
(3)由市場主體實際控制人申請獎補的,需提交相關出資或入股證明(由市場主體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
(4)創業者所創經營主體的銀行基本賬戶或創業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如無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的提供在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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