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縣水利局
機構名稱:鹿寨縣水利局
機構性質:鹿寨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負?責?人:郭軍文
辦公地址:鹿寨縣鹿化辦公大樓(水利局辦公區)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期間除外)
聯系電話:0772-6811735
電子郵件:slj6811735@163.com
內設機構:
鹿寨縣水利局辦公室(水旱災害防御股)
鹿寨縣水利局水利建設管理股
鹿寨縣水利局水利政策法規股
局屬二層單位:鹿寨縣水政監察大隊
鹿寨縣水資源與水土保持站
鹿寨縣水利工程運行服務中心
鹿寨縣水利建設發展中心
鹿寨縣水庫移民服務中心
鹿寨縣洛清江水利工程管理所
鹿寨縣二排河西干渠管理所
鹿寨縣石榴河水利工程管理所
鹿寨縣龍母水庫管理所
鹿寨縣九牛沖電力排灌站)
工作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縣水利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利用規劃,組織編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區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本地水利建設項目建設書和可行性報告編制、審查工作。組織提出中央、自治區、柳州市水利建設投資計劃申報建議,組織提出縣本級水利建設投資計劃安排建議,組織擬訂本縣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管理。
(四)指導全縣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提出水域納污和限制排污問題的建議。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時監測等工作。
(五)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縣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全縣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全縣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堤防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八)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有關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全縣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農村水能資源和地方電力農村水電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建設工作。
(十)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組織全縣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協調跨鄉鎮水事糾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承擔全縣全面推行河長制相關工作。承擔鹿寨縣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務,組織指導全縣河長制工作落實和監督考核。督促落實鹿寨縣河長會議議決事項和總河長、河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縣洪水干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江河水情旱情監測預報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專業技術支撐。
(十三)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協調、監督、檢查、指導。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開發中長期規劃和計劃項目的編報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檢查和移民遺留問題處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資金的管理;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科學文化知識和實用技術的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庫區的淹沒處理和移民安置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水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
2.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
3.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
4.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指導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