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機構名稱:鹿寨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機構性質:鹿寨縣行政機關單位
辦公地址:鹿寨縣鹿寨鎮廣場路11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期間除外)
聯系電話:0772-6862569
電子郵件:gcl20193188@163.com
單位的負責人:周采要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
法規及執法監督股
工作職責:
(一)貫徹實施中央、自治區和柳州市關于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制定全縣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領域行政執法制度和工作規劃。
(二)?行使違反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建筑活動、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三)?行使在縣城建成區內行使違反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
(四)?行使在縣行政區域內行使違反自然資源、規劃、測繪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
(五)承擔縣人民政府部署的全縣性城市管理、自然資源執法專項整治工作,負責指導鄉鎮開展涉及本局委托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對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綜合行政執法協管人員行使職權情況實施督查,受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城市管理方面和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測繪違法行為的投訴。
(七)?負責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司法銜接工作,對在綜合行政執法過程中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承擔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職責,負責縣城區戶外廣告規劃、設置的監管工作。
(九)?承擔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職責。
(十)負責對全縣上述領域綜合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及縣本級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教育培訓、執法裝備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和行政執法經費使用計劃。
(十二)?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